关闭

提示

首页 > 法制 > 正文

酒泉再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标准

信息发布者:酒泉农业
2018-11-06 12:07:54

酒泉再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标准

新华网甘肃频道 2016-01-05 17:48:06

近日,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,自2016年1月1日起,酒泉市将再次提高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标准。再次提标后,集中供养标准将达到每人每年6514元,增幅达30%,其中,至2015年,肃北县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已达到了每人每年9000元,分散供养标准达到了8000元。

据了解,酒泉市2015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014元,其中,省级补助每人每年3514元,市、县两级补助每人每年1500元。2016年,酒泉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标准在上年每人每年5014元的基础上,市、县区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00元。这次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提标增加资金,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担”的原则,由市、县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。肃州区按市、区5:5的比例分担,其他县市按照2:8的比例分担。(周爱玲)


0
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网友评论
声明 本文由农村链(易村客)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农村链仅提供信息存储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农村链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